金桥水电站工程位于那曲地区嘉黎县忠玉乡境内,易贡藏布干流。工程已纳入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建成后将解决嘉黎县无电地区群众用电问题。目前,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金桥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生态保护;工程最大坝高26m,正常蓄水位3425m,死水位3422m;工程总装机66MW,工程具有日调节能力,总工期为38个月。
二、工程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废一噪”的产生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工程开挖、施工占地对地表的扰动、植被破坏、对荣拉坚参风景名胜区影响;施工活动对群众祭拜神石(施工营地周边)的影响。
工程运行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库区淹没对陆生生态环境及荣拉坚参风景名胜区影响;大坝建设对鱼类的阻隔影响;减水河段对鱼类生境的影响;工程建成后将解决嘉黎县无电区群众用电问题,为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供保证。
三、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削减施工扬尘;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影响;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间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鱼类;对施工辅助企业进行维护,铺设道路,减小群众祭拜神石的影响。运行期:加强施工区的植被恢复措施;对鱼类保护采取栖息地保护、鱼类增殖放流、下泄生态流量等措施措施;对工程区进行景观设计与风景名胜区景观相协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金桥水电站开发目标明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工程建设虽然会对当地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保护预防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金桥水电站在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供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以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供书面意见,个人意见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团体意见请加盖公章。受理意见的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单位
建设单位: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邮编:850000
联系人:张海龙电话:17708916895
E-mail: 734008682 @qq.com
环评单位: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18号邮编:710065
联系人:宋超山电话:029-88290483
E-mail: 7658627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