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促进那曲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拟兑现符合地(市)高校毕业生申报区外就业补贴资金共计94000元(其中生活补贴360000元;住房补贴252000元;就业补贴90000元;路费补贴120000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嘉黎县人社局反映。
电话:0896-3632797
地址:嘉黎县供暖楼一楼105办公室
附件:嘉黎县申报高校毕业生地市区外就业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