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人社局关于开展转移就业引导培训的公告
2024-09-02 09:13:49      来源:西藏嘉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

为进一步开展好嘉黎县2024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为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与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我县农牧民技能培训需求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要求

1.培训项目:转移就业引导培训

培训天数:5天

培训人数:255人

2.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此外,培训课程还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反分裂教育、国家通用语言和职业道德等课程。培训项目质量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二、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办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该工种的办学许可),必要的培训场所、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等。

2.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申报机构要对申报的资料真伪全面负责,对弄虚作假、涂改伪造、借用资质等行为的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不得在嘉黎县内开展任何相关培训。

5.经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备案。

三、征集流程程

1.培训机构根据征集的培训项目和资质要求自评,符合要求的递交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递交至嘉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办公室)。

2.嘉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的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审查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讨论。

3.对审核合格及会议研究通过的培训机构,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无异议后通知被选定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实施方案等材料报我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的递交。

四、报名资料的递交

报名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

联系电话:15289111223

地 址:嘉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

附件:嘉黎县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QQ截图20240902115009.png

责任编辑:付玉旦

主办单位:中共嘉黎县委员会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地址:西藏那曲市嘉黎县人民东路5号 电话:0896—3632144 0896—3632629
藏公网安备 54242202000001号 工信部备案号:藏ICP备2021000278号-1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