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6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研究生复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2017-03-22 16:00:18      来源:拉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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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3月21日,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2016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研究生复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加分成绩等内容。

据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工作人员介绍,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将与录取院校、定向单位所在自治区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档案和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在校期间须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区直政法各部门要在学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将本系统实施委托培养学生情况提供自治区财政厅,并报区党委政法委和对口中央政法部门。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招录人员学业期满合格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的服务期限为5年。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区公务员局按照职位计划两倍的比例,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人员名单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区公务员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事宜考生可拨打电话0891-6845872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谢瑞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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