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移交情况公示
2023-11-16 17:45:36      来源:嘉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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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成果移交和运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商发〔2023〕5号)及《关于2015-2018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成果移交和运营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暨加快推进后续工作的函》(藏商发〔2023〕415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嘉黎县商务局于2022年12月21日-23日委托四川德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加嘉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了自验,验收结果是合格;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于2023年1月3日-1月5日委托西藏楚源会计事务所对嘉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了验收复核,验收复核得分为82.5分,评为合格。

嘉黎县商务局于2023年9月6日与福建思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企业)严格对照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内容,逐一完成资产盘点登记、资金使用说明、资料归档等移交工作,并签订完成项目移交单。移交时核查第三方公司验收和验收复核两次检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均已整改到位。

嘉黎县商务局

2023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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