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开展落实村(居)组织工作经费
2017年02月14日 10:28:44      来源:嘉黎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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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村(居)组织工作经费作为开展好基层组织各项工作的保障因素,嘉黎县委组织部加大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工作力度,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足额兑现了122个村(居)组织工作经费,为村级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

加强学习掌握,熟悉政策标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真正做好村(居)组织各项工作特别是政策类工作,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做好了相关业务知识、政策知识和底数标准的

掌握和学习力度,做到了熟悉政策、掌握底数、熟悉标准。按照政策标准分类,全县122个村(居)中无一类村(大村)、5个二类村(中村)、117个三类村(小村),其组织工作经费标准为二类村1.12万元、三类村0.68万元。

加强相互衔接,确保有效落实。针对2016年村(居)组织工作经费提标要求,那曲地区为二类村提标800元,三类村提标500元,并按照5:5比例地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要求,县委组织部加大与县财政的衔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保证资金总量充足、发放标准达标,并分两批对资金进行了全面落实,从根本上保障了政策的有效落实。经核对,提标后二类村(居)应发组织经费为1.2万元,三类村(居)应发组织经费为0.73万元。

加强资金对接,及时足额兑现。针对此项政策的预算资金是否下拨、是否到位、是否足量、能否兑现等问题加大与县财政局的对接,具备资金下拨条件后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落实2016年(村居)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按照二类村(居)1.2万元和三类村(居)0.73万元的标准,落实了全县122个村(居)的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共计91.41万元,做到了标准不降、足额兑现。

责任编辑:和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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